在当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的时代,诸如“混合威胁”“灰色地带”和“代理人战争”等术语常被用来描述隐蔽且模糊的行动,暗示它们模糊了和平与武装冲突之间的界限。从针对民用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到破坏海底电缆,这些行为通常被称为“混合战争”,引发了关于其法律和政治影响的讨论。
在本文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顾问萨米特·德库尼亚、特里斯坦·费拉罗和蒂尔曼·罗登豪泽借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2024年发布的关于国际人道法面临的当代挑战的报告,阐明了法律标准——而非政治话语——如何决定某一情境是否构成武装冲突,强调了准确分类对于维护国际人道法所提供保护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几个月,政客们和媒体将仓库和飞机上发生的可疑火灾、海底电缆和互联网中断、GPS信号干扰、针对关键民用基础设施的网络行动,以及据称发生的影响行动和选举干预,都描述为“混合战争”。所谓的“混合威胁”,或者“混合攻击”,以及对利用代理人投射力量、试图掩盖归属责任及法律和政治责任的指控,反映了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特别是在欧洲。当前的地缘政治环境呈现出国家间日益加剧或已经加剧了的紧张关系、安全环境的军事化、国内局势的不稳定,以及通过一系列隐蔽和胁迫性措施投射力量的情况。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的武装冲突数量也在增加。
尽管“混合威胁”或“混合战争”以及“代理人”等概念在国际法中并未明确定义,但使用这些术语往往暗示某些行为发生在“灰色地带”。“灰色地带”一词似乎暗示战争与和平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不明确甚至缺失。然而,虽然这些行动是传统的而另一些是新兴的,国际法始终对它们适用。特别是对于国际人道法,确定某一情境是否构成武装冲突,仍需基于日内瓦四公约和其附加议定书中确立的法律标准进行事实评估。
本文探讨了在何种情况下,“混合攻击”或“代理人战争”可能构成国际人道法定义下的武装冲突。以下内容摘自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24年报告《国际人道法及其在当代武装冲突中面临的挑战》。
“竞争”“混合战争”和“代理人”—— 对不明确概念的初步定义
“竞争”一词通常用于描述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和军事层面的对抗。
“混合威胁”或“混合战争”通常用于描述国家或非国家参与方综合使用不同技术或其他手段以投射力量、扰乱敌对方的做法。所谓“混合”行动涵盖军事和非军事领域,包括隐蔽或公开、动能或非动能(如虚假信息或网络行动)、致命或非致命的行动。该术语可能指影响一国政府、平民居民或基础设施的行动,并用于描述由国家和非国家参与方联合开展的行动。
“代理人战争”一词指的是,国家或非国家参与方基于自身战略利益,在政治、物质、资金、军事或其他方面直接或间接支持其他实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非国家参与方),以对抗另一国家或非国家参与方的武装敌对行动。
法律对政治的解读
适用国际人道法的武装冲突的定义并未改变。国家和其他参与方必须从法律角度评估每一种武装暴力局势,以确定其行动是否构成武装冲突或武装冲突的一部分。例如,根据广泛确立的法律标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评估认为,2024年全世界发生了超过120场武装冲突,冲突当事方涉及超过60个不同的国家及120个非国家武装团体。
确定某一情境是否构成武装冲突,其意义首先在于法律层面。尽管相关方可能出于各种原因会认为自己是或者不是交战方,但从法律上讲,他们已成为武装冲突的当事方,因此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
根据国际人道法,武装冲突依其性质分为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两类。国际性武装冲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相互敌对的武装冲突。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共同第2条(以下简称“共同第2条”)规定,四公约“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间所发生之一切经过宣战的战争或任何其他武装冲突,即使其中一国不承认有战争状态”。据此,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间产生并导致诉诸武力的任何分歧均构成共同第2条意义上的武装冲突。所以,假如某一局势的客观情况表明,一国(通过攻击或俘获敌方军事人员、攻击或缴获敌方军事财产、阻碍敌方的军事行动,或未经同意即使用或控制敌方领土)参加了针对另一国的军事行动或任何其他敌对行动,则该局势就构成国际性武装冲突。无论冲突持续多久、发生多少屠杀,或参加的部队规模如何庞大,均不能改变其性质。这意味着,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不同,国际性武装冲突不要求敌对行动达到特定的激烈程度。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指一国与一个非国家武装团体之间或此种团体相互之间的武装冲突。若要适用国际人道法,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非国家当事方必须是有组织的;其二,各方之间的暴力行为必须达到充分的激烈程度。
在对武装冲突进行定性或归类时,任何评估都必须完全在一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地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的事实情形或叙事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专门制定新的、特别的或额外的法律标准,才能判定局势是否构成武装冲突。因此,根据国际人道法,“竞争”“混合威胁/战争”或“代理人战争” 等概念必须根据现有标准进行评估。
例如,被称为“竞争”的国家间关系不一定构成武装冲突,这要取决于其是否升级为相关国家之间诉诸武力。
同样,被称为“混合威胁” 或“混合攻击”的行为只有在触发武装冲突或在既有武装冲突背景下发生(并与该冲突有关)时,才受国际人道法规制。后一种情况即使在行为本身并不会触发国际人道法之适用时也依然成立。例如,在武装冲突背景下开展网络行动时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并因此不能攻击医疗机构等,并非所有在和平时期攻击医疗机构的网络行动都会触发武装冲突。类似地,针对信息行动来说,即使其本身在和平时期不会触发国际人道法的适用,但如在武装冲突背景下开展,则禁止以在平民居民中散布恐怖为主要目的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的规则也对其适用。在被称作“混合战争”的行为既没有触发武装冲突,又并非发生于武装冲突背景的情况下,这些行为则仅受和平时期规则而非国际人道法的约束。
另外,在分析国家使用代理人的行为时,也能够且必须基于现有法律标准。例如,对控制某代理人的A国与对抗该代理人的B国之间的武装冲突进行归类,取决于A国对其代理人的控制程度。要将该冲突定性为A国与B国之间的国际性武装冲突,该代理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必须能够归因于A国。在非国家武装团体作为代理人行事的情况下,当一国对与另一国作战的武装团体行使“总体控制”时,该局势就归类为这两国之间的国际性武装冲突。无论政治上是否将某局势定性为“代理人战争”,确定这种情况下代理人针对敌国开展的敌对行为是否能够归因于控制国,且因此引发这两国之间的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法律标准,始终都是“总体控制”标准——严格来讲,该标准用以确定非国家武装团体是否构成一国事实上的机关。
结语
在紧张局势中,我们如何描述或界定事件至关重要。将实际上并未构成武装冲突的情况称为“战争”或“战事”,可能会火上浇油。为避免潜在的危险误解,国际法提供了一个连贯且明确的框架来评估事实。正如本博文所示,围绕“竞争”“混合攻击”“代理人战争”或其他“灰色地带”等术语的政治叙事,绝不能混淆或取代武装冲突的法律定性和国际人道法的适用。要对这些局势进行法律定性,必须厘清一线的实际情况,并将法律适用于这些事实。虽然有时因为难以获得明确的信息而使定性变得复杂,但这属于事实上而非法律上的困难。施加经济措施、开展信息行动、干预选举和采取间谍行为等活动本身并不会引发武装冲突。
编者按:本文最初于2025年1月15日发表在EJIL:Talk!,原文可在此查看。
延伸阅读:
- 科尔杜拉·德勒格,在当代武装冲突中倡导遵守国际人道法: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24年挑战报告》,2024年10月9日
- Cordula Droege, War and what we make of the law, July 18, 2024
- Samit D’Cunha, Tristan Ferraro, Thomas de Saint Maurice, Defining armed conflict: some clarity in the fog of war, May 2, 2024